关于交易对方承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3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6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对方承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骏”)执行董事曾文光先生及配偶蔡少玲女士的通知:曾文光先生近期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543,400股,成交金额合计81,834,154.80元,购买均价为53.022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4%;蔡少玲女士近期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股票956,703股,成交金额合计51,243,882.78元,购买均价为53.563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承诺情况

201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曾文光、蔡少玲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乙方)与曾文光、蔡少玲(甲方)签署了《曾文光、蔡少玲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公告》(2016临-056))。

《股权转让协议》第5.3条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曾文光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6个月之内,使用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现金对价以及自有资金(不低于8,000 万元),在二级市场购买或以参与定增等形式认购乙方股票;自上述资金完成建仓之日起,该等股票锁定12个月。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曾文光应向乙方支付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现金对价的20%作为违约金。

二、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

曾文光先生作为联骏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与一致行动人蔡少玲女士本次购买公司股票系基于对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持续看好;目的在于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三、本次增持承诺的完成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22日,曾文光先生已通过二级市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543,400股,成交金额合计81,834,154.80元,购买均价为53.022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4%。

截至2016年12月22日,蔡少玲女士已通过二级市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956,703股,成交金额合计51,243,882.78元,购买均价为53.563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7%。

本次增持承诺实施前,曾文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蔡少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本次增持承诺实施完成后,曾文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4%;蔡少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56,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7%。曾文光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00,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1%。

四、其他重要事项

在本次增持承诺实施期间,曾文光先生、蔡少玲女士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曾文光先生、蔡少玲女士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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