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68 公司简称:松发股份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道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立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素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
637,151,508.16 |
641,787,469.90 |
-0.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53,549,835.50 |
535,310,113.76 |
3.41%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81,190.66 |
-28,119,671.69 |
不适用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11,164,752.89 |
227,248,165.84 |
-7.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599,441.62 |
31,271,627.60 |
-14.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755,744.16 |
28,619,985.23 |
-17.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9% |
7.00% |
-30.1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35 |
-14.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35 |
-14.2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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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5,357.15 |
213,494.2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88,711.32 |
2,680,465.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8,987.65 |
419,583.1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210.36 |
-9,895.4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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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46,578.21 |
-457,931.9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89.88 |
-2,018.2 |
|
合计 |
1,391,198.39 |
2,843,697.46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19,806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林道藩 |
25,080,000 |
28.50 |
25,080,000 |
质押 |
13,3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陆巧秀 |
20,520,000 |
23.32 |
20,520,000 |
质押 |
11,52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刘壮超 |
5,280,000 |
6.00 |
0 |
质押 |
5,280,000 |
境内自然人 |
|||
林秋兰 |
1,260,000 |
1.43 |
1,260,000 |
无 |
|
境内自然人 |
|||
王斌康 |
1,130,000 |
1.28 |
0 |
无 |
|
境内自然人 |
|||
王世忱 |
870,100 |
0.99 |
0 |
无 |
|
境内自然人 |
|||
杨慧娟 |
822,900 |
0.94 |
0 |
无 |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449,910 |
0.51 |
0 |
无 |
|
未知 |
|||
沈向红 |
407,200 |
0.46 |
0 |
无 |
|
境内自然人 |
|||
唐春山 |
400,000 |
0.45 |
0 |
无 |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刘壮超 |
5,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80,000 |
||||||
王斌康 |
1,1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0,000 |
||||||
王世忱 |
87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0,100 |
||||||
杨慧娟 |
82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2,900 |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449,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9,910 |
||||||
沈向红 |
40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7,200 |
||||||
唐春山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 |
||||||
崔为真 |
32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3,000 |
||||||
缪旭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 |
||||||
郭小春 |
27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3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林道藩、陆巧秀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为夫妻关系;林秋兰为林道藩、陆巧秀之女。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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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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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103,168,670.06 |
207,218,733.42 |
-50.21% |
本期支付联骏公司收购款及募投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2,104,492.73 |
7,998,973.21 |
176.34% |
本期松发创赢买入二级市场基金产品所致。 |
预付款项 |
13,498,510.89 |
6,314,630.21 |
113.77% |
本期预付客户定制产品款项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9,724,696.98 |
14,046,103.82 |
111.62% |
本期收回解除购地协议应收土地退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89,580,615.79 |
52,194,014.34 |
71.63% |
本期增加闲置资金买入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
在建工程 |
21,547,658.78 |
5,628,644.91 |
282.82% |
本期募投项目增加投入所致。 |
无形资产 |
5,301,311.13 |
43,557,522.17 |
-87.83% |
本期退还土地,减少土地使用权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592,675.04 |
742,182.99 |
114.59% |
本期租赁增加物流场地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092,121.50 |
3,112,075.20 |
2152.26% |
本期支付部分联骏公司收购款所致。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76,927.82 |
394,551.43 |
-55.16% |
本期远期结售汇合同减少所致。 |
预收款项 |
3,569,545.32 |
5,449,329.65 |
-34.50% |
本期客户预付货款订单出货加快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859,499.08 |
1,731,436.38 |
-50.36% |
本期支付上期未付费用所致。 |
销售费用 |
16,508,181.29 |
11,091,115.39 |
48.84% |
本期增加国内市场的广告宣传和销售人员投入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797,268.89 |
4,094,046.22 |
-119.47% |
本期货款回笼速度加快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19,583.17 |
230,813.07 |
81.78% |
本期远期结售汇及公开市场报价基金收益所致。 |
投资收益 |
3,672,509.16 |
596,940.79 |
515.22% |
本期保本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604,145.86 |
1,203,162.47 |
-49.79% |
本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61,785.33 |
7,012,101.99 |
-34.94% |
本期出口关单信息延迟影响所致。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99,090.27 |
4,888,756.45 |
94.30% |
本期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116,788.57 |
19,080,680.20 |
-36.50% |
本期子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4,493,698.06 |
625,330.10 |
618.61% |
本期收到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增加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754,510.00 |
3,000,000.00 |
1158.48% |
本期退回土地使用权收到款项所致。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50,473,345.71 |
110,009,921.16 |
2854.71% |
本期增加市场公开价格基金操作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35,947,157.16 |
5,300,645.72 |
578.17% |
本期增加募投项目投入所致。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63,360,000.04 |
250,000.00 |
25244.00% |
本期收购联骏公司投资款支出增加所致。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04,901,891.20 |
210,000,000.00 |
1473.76% |
本期增加市场公开价格基金操作所致。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25,520,000.00 |
-100.00% |
上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2,000,000.00 |
60,000,000.00 |
-30.00% |
本期银行资金借款减少所致。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00 |
40,000,000.00 |
50.00% |
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064,455.60 |
-100.00% |
上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74,888.21 |
228,476,849.93 |
-112.51% |
本期减少部分银行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231,128.82 |
1,288,049.58 |
-82.06% |
本期汇率变动影响减少所致。 |
注:联骏公司系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
松发创赢系指:公司投资设立的广东松发创赢产业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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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曾文光、蔡少玲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曾文光、蔡少玲签署关于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以自筹资金12,120万元、募集资金9,000万元收购曾文光、蔡少玲合计持有的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80%股权。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公告》(2016临-056)。
2016年9月29日,公司收到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16临-064)。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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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林道藩 陆巧秀林秋兰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
2011.6.19-2018.3.18 |
是 |
是 |
其他 |
公司 |
1、在上市后的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将按照《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回购公司股份。(预案详见2015年3月10日公告的《松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之“十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2、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股份公司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损失。 |
2014.5.8-2018.3.18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林道藩 陆巧秀 |
1、本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松发股份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松发股份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在避免同业竞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本人目前未对具有与松发股份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进行投资,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合作经营或承包、租赁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松发股份及其控制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松发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松发股份并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松发股份,以确保松发股份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4、本人承诺不利用对公司的控股关系及实际控制人地位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除本人外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保障公司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权利,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责任。5、如有必要,本人将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之权益而作出。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8、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承诺时间为2011年6月)。9、本人将督促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
2011.6.19-长期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刘壮超 |
1、本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对具有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进行投资。2、本人承诺不利用对公司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除本人外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保障公司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权利,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责任。3、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松发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不会要求公司给予优于提供给任何独立第三人的条件。4、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松发股份利润,不会通过影响松发股份的经营决策来损害松发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人将严格遵守松发股份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松发股份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之权益而作出。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8、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承诺时间为2011年6月)。 |
2011.6.19-长期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林道藩 陆巧秀 张锐浩 林秋兰 庄树鹏 陈培思 林天海 陆进祥 彭显平 章礼文 董 伟 陈立元 |
1、坚决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2、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回购公司股票、并推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 |
2015.7.9-长期 |
否 |
是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披露了《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并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2016.6.28-2016.12.27 |
是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MACROBUTTON SnrToggleCheckbox □适用 MACROBUTTON SnrToggleCheckbox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林道藩 |
日期 |
2016-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