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临-030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结合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章程条目 |
原公司章程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
第七十八条 |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1股份享有1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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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1股份享有1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该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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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