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8临-017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落实2017年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影响如下:
1、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2018年3月1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持有待售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要求在编制2017年年报时,对于利润表的“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相应数据。上述报表项目的列示和重分类对公司资产总额、净利润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2、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编制2017年年报时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51,326.74元,营业外支出1,557.45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49,769.29元。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740,292.54元,营业外支出505,045.64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235,246.90元。执行该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及以前年度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