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到莫桑比克上市还出售原始股?骗局!证监会及多地证监局发布风险提示
来源: 界面新闻
此类骗局以境外上市为噱头宣传推介、诱导公众购买“原始股”。
中国企业能到莫桑比克上市还出售原始股?
近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发布风险提示,有所谓中介机构在辖区宣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已在海南、广西等地设立代表处,可以保荐境内企业在“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与辖区一些企业签订协议,收取“上市费用”。
此类骗局以境外上市为噱头宣传推介、诱导公众购买“原始股”。
目前,海南证监局、广西证监局均已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提到,部分辖区企业通过发布新闻稿、公众号文章或举行线下见面会等方式,宣称获批在“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东进行“原始股”转让融资,公司开展购买产品积分兑换“原始股”回馈客户。
证监会表示,据了解,截至目前,莫桑比克共和国没有相关机构所宣传的“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经依法注册向公众发行或转让股票属违法行为。
广西证监局公告称,上述公司及其股东在境内公开发行或转让“原始股”涉嫌非法发行股票活动;上述以境外上市为噱头宣传推介、诱导公众购买“原始股”的中介机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诈骗活动。
事实上,通过虚假宣传企业可海外上市并收取上市费的这类骗局并不新鲜。在去年12月,海南省金融监管局、海南证监局就此类诈骗发布过相关风险提示。
北京市百瑞(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璇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当下“原始股”骗局利用人性弱点和信息不对称,隐蔽性强、手法多样,除了宣称公司拟在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等虚假利好消息外,还可能披着“投资咨询”、“产权经纪”等外衣,以公司定向增发、大股东对外转股等名义公开募集资金,诱骗投资者入局。
“天上掉下来的往往不是馅饼而是陷阱。优质原始股或许存在,但决不会轻易向外围散户投资者公开发售。建议个人投资者购买非上市公司股票前,要增强风险意识,咨询专业人士,打破信息不对称,为自己的钱负责,不要轻信亲友推荐,不要被短期利益蒙蔽,不要心存侥幸,以避免造成损失。”赵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