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宪法知识“宪”给你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从出生到年老,
我们都身处宪法的保护之下。
宪法中涉及的遗产继承、接受赠与、
生命权、人身自由权、
受教育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婚姻、财产等多种权利
都与你我息息相关。
当你一出生,宪法便开始保护你。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当你到了适当的年龄,就要接受学校的教育。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8周岁成年啦,你可以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毕业参加工作要记得,劳动者休息的权利也是受宪法保护的。
《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结婚生子了,《宪法》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同时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也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当你光荣退休了,宪法规定退休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效力,它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也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让我们一起自觉
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
自觉遵守者、
坚定捍卫者!